学历 专科 本科(无学士学位) 本科(有学士学位) 本科以上(有学士学位)
近日,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《关于表彰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渝人社〔2025〕443号),我院凭借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投身教育强市建设中的突出表现,成功获评“重庆市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”。
考生姓名
最高学历 请选择您的最高学历 专科 本科(无学士学位) 本科(有学士学位) 本科以上(有学士学位)
电        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