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历 专科 本科(无学士学位) 本科(有学士学位) 本科以上(有学士学位)
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结合学院专业实际,根据综合考核成绩(综合考核成绩由学生绩点成绩、英语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折算而成)排序进行录取,现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3日上午11时。
若公示对象不符合转专业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企业微信联系会计学院综合办谢柏静老师。
附件一:会计学院关于2025年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
考生姓名
最高学历 请选择您的最高学历 专科 本科(无学士学位) 本科(有学士学位) 本科以上(有学士学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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