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终身学习理念的普及,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选择通过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提升学历。除了获得硕士学位带来的职业发展优势外,许多人可能不知道,这一学习过程还能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,实现“学业+税务”双赢。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规定,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。而通过同等学力申硕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,正是符合这一政策的群体之一。
同等学力申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具有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了深造机会。其特点在于免试入学、先学后考,最终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。这一学习形式被教育部明确认定为“学位教育”,因此学员在申硕期间缴纳的学费可纳入个税抵扣范围。
具体操作流程也非常简便:
步骤 | 操作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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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 | 在“个人所得税”APP中选择“继续教育”专项扣除 |
第二步 | 填写教育类型为“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” |
第三步 | 输入入学和预计毕业时间(最长48个月) |
第四步 | 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计算每月400元扣除额 |
以一个完整申硕周期(3年)计算,学员累计可享受14400元的税前扣除额度。假设适用税率为10%,则实际可节税约1440元。虽不是大额减免,但切实减轻了学习经济负担。
值得注意的是,纳税人需要保留好学校开具的入学通知书、学费缴纳凭证等资料备查。若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,只能选择一个学历(学位)进行扣除。 纳税人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支出可另行扣除,与此政策不冲突。
这项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继续教育的支持,鼓励职场人士持续提升专业能力。对于选择同等学力申硕的学员来说,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既能降低学习成本,又能让自我投资获得更大回报。在知识经济时代,这种“左手拿学位,右手省个税”的双重收益模式,无疑为职场人士的进阶之路提供了更多动力。